一、纪检监察室职责:
1、协助本单位党政组织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与区纪检监督室的联系,及时向上级反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正、反典型和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本单位党政组织检查监督本单位党政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区府重大决策、措施的情况。
3、在本单位党政组织领导下,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及群众在党风廉政问题上的信访、举报,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支持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协助区纪检监察部门对纪检监察对象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承办区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5、列席与纪检监察有关的同级党政会议,参加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6、参与招生、升学考试、收费、教师职称评定及评先评优、干部选拔、教师聘任、招聘及学生分配、各类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等全过程,确保政(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