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室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2、制定教育督导年度工作计划、督导评估方案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下达的专项督导任务,定期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基层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4、对本辖区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5、加强调查研究,搜集教育改革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于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坚决制止。
6、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活动,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专题科研,完成有关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科研任务。
7、加强督导队伍自身建设,定期组织专、兼职督学培训、学习。及时整理督导档案。
8、履行区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781907
负 责 人:胡伟明
网 址:http://www.bledu.net.cn/ddxx/ddxx.asp
电子邮件:HP@bledu.net.cn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4层419室
邮 编:31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