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申请民办幼儿园指南
举办者应向区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
1、内容包括办园宗旨、招生范围、对象、培养目标办园场地、规模、教学设施、师资配备。
2、申办报告须经当地街道(镇乡)政府和中心小学同意盖章。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
1、申请办园的,应出具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北仑区妇保所出具的健康合格证。
2、拟任园长的简历及拟聘教师、财会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区妇保所出具的健康合格证。
3、拟办幼儿园的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三、办园场地有效证明及租赁合同(三年以上),包括房屋安全证(北仑房管处出具)、消防安全证(北仑消防大队出具)卫生许可证(区妇保所出具)。
四、办园章程、幼儿园首届董事会名单(5人以上)、首次董事会会议记要和近三年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