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科职责
1、负责管理直属学校和指导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3、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4、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5、负责本系统纪律检查工作;
6、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人事编制、聘用、职称评聘、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局管干部队伍建设;
9、负责系统内干部、教师的人事档案工作;
10、指导系统内干部、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
11、负责权限内的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2、指导学校统战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781911
负 责 人:贺友谊
网 址:http://www.bledu.net.cn/rsxx/rsxx.asp
电子邮件: rsk@bledu.net.cn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4层404室
邮 编:31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