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简介
局办公室
人事信息
党群之窗
教育业务科
计财之窗
督导信息
招生与自考
北仑教研
教育装备
教科所
勤工俭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局办公室 >> 政策法规
未成年人失足究监护人责任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时间:2004年4月8日14:38
作者:jyx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座谈会。座谈会代表呼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必要建立监护人责任追究制。
据市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何倩介绍,去年我市有16名学生触犯刑法,未成人不良行为高发在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和单亲家庭中。教育局有关人士呼吁:应该建立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如果孩子出现问题,父母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执法部门可以追究其监护不力。与会人士还呼吁,博物馆、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行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半票制。预计这项工作将于年内得到落实。
【
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北仑教科网 版权所有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星中路 9号
教科网联系电话:0574-8688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