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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外地就读要求回北仑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须知
来源:教育业务科 时间:2005年4月19日0:0 作者:jyywk

 

一、关于报名、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05年4月21-23日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报考费65元;本人户口簿;在原外地借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体检表及本人的《义务教育登记卡》。

3、填报志愿:考生报名时,除普通中专和技校不能兼报外,其它均可兼报或单报;区内、区外职高志愿限报三种专业,如愿意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须在服从栏表明志愿信息。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不得涂改),填写时应符合各类高中对综合素质测评的要求,并必须有家长签名。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报中师或幼师的,应在考生特征信息栏中注明。

二、关于考试及招生录取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2005年6月1112日

2、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200分,社会政治100分;总分720分。

3、招生录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德、智、体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原则;

3)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部分名额分配到校结合原则;

4)部分提前保送与统一考试招生结合原则。

4、招生录取办法:

1)实行省一级重点中学(含重点职业高中)保送生直升制度;

2)采用重高、普高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的办法,原则上先将60%招生指标按参加升学考的人数(含保送生)将重高、普高的招生名额(不包括“三限生”及民办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再40%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区学校与非城区学校的均衡;

3)各类高中段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素质测评前置条件要求,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及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部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必须于5月27日前送交教育业务科备案。

5)在区外借读需回本区参加高中招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若学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一级重点高中录取标准,须提供综合素质测评项目中任一项达到A等要求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原始证件。

5、招生录取顺序:

提前批:省一级重点中学北仑中学、北仑职高、区成人中专保送直升生;

第一批:北仑中学(7班);

第二批:柴桥中学(10班)、明港中学(4班)、国和中学(1班)、含弘书院(1班)及师范;

第三批:明港中学(8班)、国和中学(3班)、含弘书院(3班)、职高3+2、职高类、普通中专、技校;

6、优惠加分政策。下列考生,可以在录取时优惠加分投档,计入录取总分(此类考生在特征信息栏内注明,并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等材料。

①革命烈士子女(凭区民政局证明、烈士证书)加10分投档;

②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区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证明、反映民族的户籍证明,各加10分投档;③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师级政治部门证明、现役军人证件及复印件),加6分投档;④受市级以上表彰的20032004学年的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投档,20032004学年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生或在初中三年中连续2年获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加2分投档;

⑤按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生第二胎,而自愿放弃生育指标的农村双农独女户子女,凭区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加3分投档。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可累加计分。

三、其他事项:

1、5月30-31日,各考生到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并填写考生登记表(正表)。

2、6月18日可向区教育局咨询考试成绩,联系电话:0574-86781922。

3、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19-20日到指定地点查分。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业务科

200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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