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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5年7月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人事科 时间:2005年5月31日0:0 作者:rsxx

来源:市人事局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是我市从上海引进的科学性较强的实用英语水平考试,由上海市通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办公室按照国际惯例研制开发并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宁波市人事局颁发的证书,也可同时获得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成教委、上海外国语大学联合颁发的证书。根据甬人专<2004>100号文件规定,我市从2005年起,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者在本市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考全国职称外语。2002年6月,甬政办发<2002>150、151号文件确定,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修科目及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内容。
    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每年1月、7月各考一次。现将2005年7月通用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2005年7月3日下午;
    中级:2005年7月3口上午。
    二、考试形式   
    分听力测试和笔试两部分。
    初级由听力理解、语法与词汇、阅读理解三个部分组成,听力理解占总分的30%;语法与词汇占总分的50%;阅读理解占总分的20%。
    中级由听力、语法与词汇、阅读与翻译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听力占总分的30%;语法与词汇占总分的30%;阅读与翻译占总分的40%。

    三、考试报名
    考生可到各县(市)区人事局报名,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 (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同底)。
    2005年7月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10日
     四、考试收费
    考务报名费为每人65元,合格者领取证书时另交证书费5元。考试大纲及各类考试用书按出版社定价收取。

 

20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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