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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4-2006年度市区两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时间:2006年12月20日0:0 作者:rsxx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根据仑委办发〔200690号《关于评选推荐北仑区2004-2006年度市区两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通知》,经教育局党委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区各校范围内推荐市区两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具体条件如下:

市区劳动模范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练就过硬本领,努力开拓进取,取得显著成绩,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关心集体,团结同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市、区模范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 、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在本地、本系统同行中处先进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4、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内部凝聚力强,班子团结廉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劳动关系和谐,群众认可度高,起到示范作用。

推荐为市、区劳动模范候选人、模范集体候选单位的,一般应有一定的基础荣誉。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因环境保护问题被曝光或处罚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缴纳工会经费、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以及有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单位及其经营者,不得推荐为候选对象。

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

()评选要求

各学校(园)正式上报推荐名单前,须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三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程序

推荐上报时间在1227。各单位推荐名额最多为一名,模范集体和个人可同时申报,并按规定填写一式3份的《北仑区市、区两级劳动模范候选人简要事迹表》(材料要求3000字左右)和《北仑区市、区两级模范集体候选单位简要事迹表》,一式3份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和模范集体候选单位详细事迹材料(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k@bledu.net.cn),教育局党委联评研究决定上报区推荐名单各一个。

    有关表格可到http://qwb.bl.gov.cn/news/lwbf/20061219163205.htm网站下载,如有疑问可可打电话86781911人事科咨询。

人事科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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