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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杂费减免工作完成
来源:计财科 时间:2006年6月29日12:23 作者:jczc
    为促进北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北仑区出台了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意见(仑政办[2006]32号),从2006年春季起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的义务段在校生;免费义务教育的项目为省定公办义务段学校2004年秋季起实行的一费制规定费用中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具体免费标准为城镇小学杂费100/学期.生;农村小学杂费65/学期.生;初中杂费130/学期.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经费全额列入区级教育部门预算,经各义务段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区财政局核实后拨款,2006年上半年杂费减免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区享受杂费减免小学生18302名,初中生11637名,总共减免杂费金额3330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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