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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专业课申报条件(2007年)
来源:教育局人事科 时间:2007年6月12日0:0 作者:rsxx

申报职务

学历与资历

教师资格证书

班主任工作经历

第二证书和到企业挂职研修要求

继续教育

论文

普通话

计算机

年度考核

中学高级

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五年

中等职业学校

 

暂要求二年

到企业挂职研修暂要求1个月;

持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40学分(其中含2006学年48学分)

代表作二篇,一篇公开发表,另一篇县级以上教育系统范围内交流(须装订成册)。

二乙

195511日前出生免要求。

196511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求二甲。)

2006年底前取得的省三级证书或2007年以来取得的全国计算机证书(高级,4个模块;中级3个模块)。50周岁以上免要求

每年合格以上

中学一级

本科毕业,任中学二级四年

要求二年

192学分(其中含2006学年48学分)

代表作一篇,县级以上交流(须装订成册)。

      

注:1、职高专业课教师参加企业挂职研修时间1个月,高级可按继续教育120学分算,中级可按96学分计算。

2、   职高专业课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持有中级工以上的第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中

197011以后出生的职高专业课教师,从2007年起应持有高级工或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班主任工作经历是指任现职以来,论文时间是指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6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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