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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 |
高中(含职高)教师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五年;初中教师大专毕业,任中学一级五年(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要求本科学历)。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初中 |
暂要求二年 |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学教师 |
代表作二篇,一篇公开发表,另一篇县级教育系统范围内交流(须装订成册);教研员、教科所人员代表作二篇,必须公开发表。 |
240学分(近五年来,累计240学分,其中含2006学年48学分) |
二乙
(①1955年1月1日前出生免要求。②
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求二甲。) |
2006年底前取得的省三级证书或2007年取得的全国计算机证书(高级,4个模块;中级3个模块)。50周岁以上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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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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