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提高我区中小学生(幼儿)免疫水平,有效降低麻疹发病率,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8]270号)及宁波市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免疫对象和要求
1、8月龄至6周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全区所有8月龄至6周岁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即2001年11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均每人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剂量0.5ml。
2、初中三年级学生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全区所有初中三年级学生,不论其既往麻疹、风疹疫苗接种史及麻疹、风疹患病史,均每人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剂量0.5ml。
二、时间
强化免疫接种时间统一为2008年11月11日~20日。
三、实施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刻认识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保证此项工作全面落实。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和医疗卫生单位相互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分别做好组织部署工作。
4、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负责做好应种对象的宣传动员、调查登记、接种告知书发放并督促填写后上交等工作。为方便学生和儿童的疫苗接种,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设置临时接种点,具体接种日期由所在医疗卫生单位与学校联系确定,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种学生的组织及接种现场的管理。民办、个体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的幼儿接种工作由各辅导幼儿园负责通知,是否设置临时接种点根据幼儿园的条件而定。临时接种点设置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北仑区卫生局 北仑区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