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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宁波市举办音乐教师合唱培训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年5月12日12:25 作者:bljys

关于转发宁波市举办音乐教师合唱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导处

   根据甬教体卫艺函〔2008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音乐教师的合唱教学水平,促进我市学校合唱事业的不断发展,邀请中国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中国合唱协会理事长吴灵芬教授来甬举行合唱专题讲座。根据市教研室安排,我区有8个名额参加观摩因名额有限,请各校参加观摩老师于512前速打电话66258981628768向王斌老师报名,报满为至。

 区教育局教研室

   2008-5-12

  

关于举办音乐教师合唱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音乐教研员,直属学校音乐教师:

根据甬教体卫艺函〔2008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音乐教师的合唱教学水平,促进我市学校合唱事业的不断发展,邀请中国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中国合唱协会理事长吴灵芬教授来甬举行合唱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宁波市教育局

2.承办单位:宁波市青少年宫

二、培训时间:2008516【周五】 

               上午(8301100):关于合唱队的训练

               下午(14001700):合唱指挥技术及作品的处理。

三、培训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2号楼三楼报告厅。

四、参加方式

1.各直属学校可派1名音乐教师参加。参加人员名单请于512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陈宝亚;联系电话:87186392;传真:87183402

2.各县(市)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听课名额分配如下:

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区各12名;鄞州区15名;慈溪、余姚各10名;北仑、奉化、宁海、象山各8名(不包括音乐教研员名额)。参加培训名单请于512日前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黄伟平;传真:87680838

请参加培训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安排好工作,注意安全,准时参加活动。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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