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灵山学校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会议室隆重举行了。
这次会议主要议题是通过《灵山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灵山学校教学质量奖条例》、《灵山学校教育成果奖条例》三个条例。会议由工会主席张飞群老师主持。会上,首先校长向全体与会代表宣读了三个条例。接着工会委员洪江波老师作提案报告,校长对提案进行解答。最后,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表决通过了三个条例。这次教代会充分发挥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老师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大家的愿望。
据悉,灵山学校历来重视教代会制度,把它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校务公开的重要举措,使之在组织教职工对学校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