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指南
一、入学条件:
1、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儿童少年,可以到就
近公办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1)持有《北仑区居住证》(包括绿卡、蓝卡)的外来工子女,或获得北仑区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相关荣誉的外来工子女;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区内一家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劳动贡献大的外来工子女;
(3)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且暂住8年及以上、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固定的住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来工子女;
(4)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1年以上、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来工子女;
2、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可以到就近民
办外来工子女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依法取得《暂住证》并暂住1年以上;父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单位就业证明;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入学程序
1.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须带户口簿、学前教育登记卡或义务教育卡、转学证明、免疫接种卡、计划生育证明、暂住证、单位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到就近公办学校或外来工子女学校报名登记。如所在学校无学额,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另行安排入学。流动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有法定监护人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报名时间:2008年5月8~10日。
(2)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报名时间:2008年8月15~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