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示范图书馆(室)创建活动
暨对首批申报创建学校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中小学:
《北仑区中小学示范图书馆(室)建设标准及考核指标》已于2007年7月公布(见附件)。已有部分学校进行了申报,经研究,教育局将于6月初组织验收。
为使此项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创建范围:北仑区各中小学校。
2、 创建时间:二OO七年起,三年时间。每年的五、十月份申报,六、十一月份验收考核命名。
3、 创建数量:不限。
4、 创建步骤:对照《北仑区中小学示范图书馆(室)建设标准及考核指标》(见附件)的要求,学校进行自评;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学校,可向区教育局(教仪站)提出创建申请,由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5、 表彰奖励:对考核达标的学校,教育局将颁发统一的匾牌,并奖励正版图书1500册。同时,对图书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已经申报的学校要结合考核指标的栏目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未申报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创建区中小学示范图书馆(室)。(参加首批申报学校的申请报告截至日期为:2008年5月25日)
附件:《北仑区中小学示范图书馆(室)建设标准及考核指标》
北仑区教育局
二OO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