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2008年7-10月冷饮费发放额度为每月80元共计320元,机关事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均可享受。区内调动人员由目前编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区外调动人员按月发放。经费列支渠道照旧。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