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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仑区首批优秀校(园)本课程和创建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08年8月1日0:0 作者:ws

关于评选北仑区首批优秀校(园)本课程和创建校本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仑教〔200872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校(园)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增强教师课程开发意识,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认真落实市教研室关于评选第二批优秀校本课程和创建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北仑区首批优秀校(园)本课程评选活动,同时开展创建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仑区首批优秀校(园)本课程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发并组织实施的校()本课程。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校(园)本课程开发要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课程改革总的目标和要求,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有利于办学特色的形成。

2.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充分体现课程改革对校(园)本课程开发的要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

3、课程构成要素齐全,内容科学合理,教学管理与实施到位,全面完成课程的开发,并通过实践检验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评选办法

1.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于089月底前向区教研室提出申报。

2.区教研室认真审查后将于0810月组织专家对每门课程进行考核评定,并确定北仑区首批优秀校(园)本课程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3.已获宁波市首批优秀校本课程称号的课程无需申报,直接视为区首批优秀校本课程。

4.各校申报的优秀校(园)本课程不超过两门。

(四)上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一;

2.学校自评量化表。见附件二;

3.学校对本门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总结(一式三份)。统一题目为《××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总结》;

4.本门校本课程的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等)及相关教学材料(一式三份);

5.能反映本门校(园)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有关材料。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上的校(园)本课程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并作为区校(园)本课程先进学校评选的条件。区教研室择优推荐参评市优秀校本课程。

二、北仑区中小学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创建活动

(一)创建的目的意义

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亮点,集中体现了课程改革新的理念,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增强教育对时代适应性的重要举措。经过几年的实践,北仑区在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和实施中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做法,积累经验,树立典型,全面且规范地推进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促进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水平的不断提高,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创建活动。

(二)创建的主要内容

1.正确理解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目的意义,确立其在学校课程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把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作为学校课程管理和建设的重要内容;

2.形成适合学校自身特点的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并努力使开发与实施规范化、制度化;

3.开发出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和具有校本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成熟,形成具有学校特色,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

4.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把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理论作为校本培训内容,努力使每位教师在上好一门国家课程的同时,参与开发并能实施一门校本课程,会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打造一支有足够数量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合格的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队伍。

(三)创建的要求

1.充分重视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学校要从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高度认识和理解创建活动。学校要有分管领导主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进行开发研究和具体落实;

2.广泛宣传开设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学校和教师的创造性,把创建过程成为进一步传播和加深理解新课程理念的过程,成为全面实施和完善新课程的过程,成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成为广大学校和教师展示智慧、创新求实的过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过程;

3.各校要把这次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开发与实施的契机,注重创建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机整合,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

4.各学校根据《北仑区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方案(试行)》(附件3)和《北仑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方案(试行)》(附件4)的要求,在自评总结的基础上,于20091月底前向区教研室递交申报材料;

5.在创建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在08学年第二学期,评选出一批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开发与实施先进学校,并进行表彰。

 

附件:(点击下载

1.北仑区优秀校(园)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2.北仑区优秀校本课程评价量化表

3.北仑区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方案(试行)

4.北仑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方案(试行)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校本课程  综合实践  先进学校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研室,区府办,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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