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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收简章和广告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
作者: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发布日期:2009-2-23 12:17:57 阅读次数:915 来源: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键词:民办学校招收简章和广告备案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许可申请人种类:

    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经办人

三、办理程序: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  申报条件和要求:

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培训项目、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

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应填写《北仑区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凡在宁波市级媒体发布的,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应与向审批机关审查备案的材料相一致,同时须刊登广告备案号。

    (二)申报材料:

1、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备案需提交学校拟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文稿及电子文稿。

2、北仑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备案表。

3、外地民办学校:申请备案需提交已在审批机关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相关的证明性材料。

五、承诺时限:

法定期限:90个工作日;实际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七、联系电话:

86781923(教育局) 86783575(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八、中心网址:

  http://www.blxzfw.gov.cn

   九、相关表格下载:(点击下载

北仑区教育局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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