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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教育局行政审批公开事项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  1、受理;
 2、核实材料、现场勘察;
 3、整改落实;
 4、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3、资产及经费来源;
 4、场地证明;
 5、学校章程及发展规划;
 6、拟任校长、财会人员及拟聘教师资格证明;
 7、联合办学的应提交协议书;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法定时限  学历教育:6个月,非学历教育:3个月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审批范围  北仑区高中段以下学校及教育机构
审批对象  企业、事业、其他组织
审批类型  审批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责任科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办责任人  周乐伟
联系电话  86781923
投诉电话  86781910
办事地点  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4层教育业务科
批后监管措施  1、对审批的教育机构,实行年检制度;
 2、对办学广告、招生简章实行备案制度;
 3、对收费实行备案和公示制度;
 4、全日制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5、按有关规定受理和处置学生收费、退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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